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上饶市有关要求,由德兴市人民政府编制。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2014年工作打算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归口市政府办管理的二级单位(德兴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为德兴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招聘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信息公开工作中,做到了有机构、有人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我市下辖的各级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也进一步健全了相应机构,均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信息上传及审看人员,如有人员变动进行及时更新。同时,建立了德兴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的qq工作群-“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群号:217160841),电子政务办现有三人在群中负责针对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及“信息公开”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按照《条例》的规定,2013年3月底以前,我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依法编制了2012年度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把年度报告在各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网上公开。我市各信息公开单位均全部完成了此项工作。
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并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网站、电视、公开栏、短信平台、报刊、便民手册、公开查阅室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申请,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理,保证了《条例》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按照省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我市已经完成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正式上网运行两年来,系统更加完善,市民可以通过这个平台在网上进行相关事务的审批申请,并通过德兴市审批服务网可以查询到所审批项目的进展情况。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25号)精神,我市在新建设的政府门户网站上加强了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功能,为网民和政府又搭建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3年共举办了8期。
按照省里的要求,我市政府门户网站还开辟了 “工程领域项目的信息公开”专栏,使得工程领域项目的信息能得到及时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实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包括: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行政机关,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2013年又增加了14个单位,目前共70个单位。2013年上述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就公开了20825条,较上年增长了18.3%,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财经、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主动公开的途径:一是网站。市政府网站(http://www.dxs.gov.cn)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行政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均在专栏中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现了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二是公共宣传栏。各办公点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将最近依法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放上宣传栏,面向社会公众公开。三是市长热线和信箱。热线与信箱联动,高效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咨询,全年共收到并回复各类咨询件381条。四是电视报刊。通过市电视台和《中国铜都报》,重点公开政府文件、重要会议和工作动态等政府信息。此外,各单位还根据需要,结合实际通过新闻发布会、短信平台、工作简报、便民手册、公开栏(墙)等形式,及时公开了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特别是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的建设实施对于很多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职能、联系方式、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基层公众等情况的公开进行了特别的强化和细化,信息的公开更加的到位。针对原来少数部门有时候难以保证在20个工作日内审核公开新形成或变更的信息情况,我市要求每个单位设置专门的主管领导和主管人员已经全部登记到位,保证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市共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部进行了回复,全部申请事项均得到了有效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如下:行政机关同意公开的信息为4条,部分公开的为0条,不予公开的为0条。
四、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及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我市加强了对网上信息公开系统上传信息在信息安全方面的审查力度,我市组织市电子政务办、市保密局、机要局成立了联合检查组对各信息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在检查时进行了信息安全及信息公开方面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在11月15日在市委组织的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的会议上,请省里的专家对信息保密工作进行了专门培训,会议还安排相关领导针对当前365滚球网站官网工作怎么开展进行了专门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有关单位均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在政府信息公开前,都要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程序进行。对密级把握不准的信息,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各地、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六、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公开进度不够平衡;少数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不够深刻,担心信息公开后会给工作带来被动。相关的责任单位在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开做的还不够。
八、2014年工作初步打算
2014年,我市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一方面,组织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内容,使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都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知晓自身的权利,便于公众监督和获取信息,真正起到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
2、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市政府及部门的信息,按“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继续加大更新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程序。为保证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信息更新及时,我市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谁制定、谁公开、谁负责”以及“上网信息不涉秘,涉秘信息不上网”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原则,明确由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并及时上传本单位需上网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遇难以确定的,提交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确保达到“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的要求。
4、 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建成各项政务公开系统。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过程的公开化,更好地和民众实现互动。集中力量建设电子监察平台,对各级政务部门行政权力运行进行监察考核。建设视频监察系统,对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进行实时、动态、全程监察。通过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交易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开化、透明化。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工程领域项目的信息公开”专栏,使得工程领域项目的信息进一步及时公开。
附件1:
德兴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叶锡春 联系电话:0793-7529292 填报日期:2014年1月15日
指 标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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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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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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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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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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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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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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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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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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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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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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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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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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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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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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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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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召开新闻发布会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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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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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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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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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发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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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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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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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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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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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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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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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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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申请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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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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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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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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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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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络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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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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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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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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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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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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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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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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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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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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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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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受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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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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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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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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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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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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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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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未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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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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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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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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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4
|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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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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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4
|
-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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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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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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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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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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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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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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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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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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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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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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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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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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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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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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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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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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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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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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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本机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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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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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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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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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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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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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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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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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复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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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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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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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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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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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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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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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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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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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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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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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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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诉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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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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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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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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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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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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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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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复议诉讼裁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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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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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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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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