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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6-11-11 14:4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303-2016-0013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十三五”时期,江西将向中高收入发展时期和工业化中后期阶段迈进。面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六期”融合的阶段性特征,必须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打造亮点,加快推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立足新起点,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进入决胜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和挑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任务、新要求。

1.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教育改革发展取得重要成就,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为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升。201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1024万人。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70.1%。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高中阶段教育统筹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7%。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稳步提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6.5%。继续教育参与人数不断增长。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

素质教育扎实有效推进。坚持立德树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高雅艺术、大健康阳光体育进校园活动等广泛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得到加强,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不断创新,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顺利推进。素质教育更加深入人心,青少年学生得到健康成长。

教育公平迈出坚实步伐。“十二五”期间,中央和省财政共投入资金235亿元,重点加强了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扩充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资助体系全覆盖,每年惠及学生达700余万人次。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和异地高考政策得到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逐步建立。

教育改革取得积极进展。《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所确定的7个方面20条改革举措全面推进。“三地三校”改革试点稳步开展。《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获教育部审核批准。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比例达70%。建立了公共财政扶持民办教育的政策,“十二五”省财政安排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达2.2亿元。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从教教师荣誉制度。教育对外开放取得新进展,孔子学院总数达10所,在赣留学生总规模达4000人。

教育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十二五”全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总量达3406亿元,比“十一五”增长2.05倍,教育投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7万余人次,新增特级教师448人(总量达917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17人(总量达30人),本土培养的中科院院士和长江学者实现零的突破,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出台《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核准66所公办高校章程,依法治教积极推进出台《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持续开展。

教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十二五”向社会输送大中专毕业生227.33万人。建立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56个,进一步提升了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高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2项;获得省科学技术奖励212项,其中自然科学奖78项,占该奖项总数的96.3%。南昌大学江风益教授获得201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使我省在该奖项中实现了零的突破。高起点创建“江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积极推动高校建立新型智库,为服务政府科学决策搭建了重要平台。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取得新进展,思想库、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显现。

党的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建立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高位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活动成果丰硕,在教育系统打造了一批基层党建品牌。完善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制度,有效地发挥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1: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0

完成情况

“十二五”

规划目标

2015

完成情况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23.5

129

166.2

毛入园率(%

55.0

60.0

70.1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626

630

598.7

巩固率(%

90.5

93.0

93.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5.7

162

160.5

其中:中职教育

81.8

82

67.6

毛入学率(%

76.0

87.0

87.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98.8

125

126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81.6

88

101.4

其中:研究生(万人)

2.1

3.6

2.9

毛入学率(%

25.5

36.0

36.5

注: 2013年启动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减少了重复统计人数,同时到省外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在当地进行了统计。

2.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江西教育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重大发展战略带来新任务。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着力实施“七大战略”,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西特色的绿色发展新路子教育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对接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培育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人口变动态势带来新要求。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这些都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必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和养老服务教育。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需要提前做好应对。

教育改革趋势带来新期待。随着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特别是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使人民群众对教育有了更多的期待。继续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积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等,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教育发展不足带来新挑战。虽然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学前教育供需矛盾较为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繁重,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待深化,高等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不足,教师队伍结构和素质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这些都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形成更有活力、更具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3.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江西“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的总目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发展主题,把推进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发展主线,夯基础、补短板、保基本、促公平、调结构、创一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实现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努力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度超前谋划教育发展。

——坚持理念引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为创新型江西建设夯实基础、提供支撑;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营造良好育人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省校合作”“省部共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积极服务国家、区域和江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聚焦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航空、光电、中医药、新材料等产业,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为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崛起,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发展动力,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依法治教。牢固树立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可靠保障的意识,坚持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规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始终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4.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1)发展目标

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总体水平和影响力明显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机会持续扩大。普及从学前到高中阶段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15年教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创新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就业质量不断提高。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教育成果惠及全民。教育精准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更充分的保障,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市、区)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教育供给更加有效。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8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0.8年。基础教育遵循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扎实做好基础的文章。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学科专业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匹配,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民办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终身教育制度更加完善。各类人才服务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重大科研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教育新型智库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教育治理更加完善。教育法规制度建设更加符合江西实际,教育督导评估、教育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教育质量评价、社会力量办学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确立,教育管办评分离有效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加定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成效明显,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


2: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2015

2020

属性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66.2

180

预期性

毛入园率(%

70.1

85.0

预期性

普惠性幼儿园占比(%

 

80.0

预期性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598.7

635

预期性

巩固率(%

93.0

96.0

约束性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60.5

168

预期性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67.6

70

预期性

毛入学率(%

87.0

92.0

约束性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26

165

预期性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101.4

125

预期性

其中:高职专科教育

47.8

57.8

预期性

      普通本科教育

50.7

60

预期性

          研究生教育

2.9

7.2

预期性

毛入学率(%

36.5

50.0

预期性

特殊教育

在校生规模(万人)

2.38

2.6

预期性

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87.0

95.0

预期性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960

1200

预期性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3

13.8

预期性

其中:受过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比例(%

85.0

90.0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

10.8

约束性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6.0

22.0

预期性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480

650

预期性


2)工作重点

——着力抓好三件大事: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

——全力推进七项工作: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二是办好学前教育,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发展,提升保教质量;三是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化解大班额难题;四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普通高中与中职教育比例大体相当,推进新高考方案实施;五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整合优化中职教育资源,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六是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七是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培养青少年阅读习惯,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

    二、营造新环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以实现中国梦和江西绿色崛起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责任、创新、实践为重点,着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兼收并蓄世界先进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伟大长征精神,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推进现代文明养成教育

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坚持立德树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做到修身立德、志存高远、勤奋上进、追求卓越,促使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充分发挥教师对学生言传身教、行为引导的作用,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邀请党政领导干部到学校作形势报告,聘请各行各业模范人物、优秀家长到学校作专题报告,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增强学生体质和意志品质为目标,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普及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积极培养学生运动兴趣、运动技能。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完善大中小学相衔接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培养学生健全的心智,提高心理承受能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培养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的一代新人。

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丰富实践育人的有效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俭学等主题社会实践。加强劳动教育,充分发挥劳动育人功能。注重增强学生实践体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和各种形式的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积极构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把志愿服务纳入学分。支持高校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促进学生了解国情省情、增长才干。

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从中小学做起,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创新能力特别是合作探究能力。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鼓励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积极为高等学校搭建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配合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围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响绿色生态品牌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教育,推动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工程实施。推进绿色校园建设,将绿色文化、生态文明、河湖(森林)保护管理教育细化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

6.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

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坚持德育为先,把德育融入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管理、学生生活全过程,构建有效衔接、渐次深化的大中小学德育课程体系。坚持把爱国主义教育与爱家乡、爱家庭、爱自己统一起来,把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和乡情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大力推进对国旗、国徽、国歌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民族自尊自豪感。将法治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

增强学生文化修养和文化自信。以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为导向,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创新美育活动形式,健全美育协同机制。将民族文化、民间工艺传承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开展融合传统与现代艺术、民间与民族艺术的新型艺术教育,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形成一两门艺术爱好。鼓励高雅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影视作品、民族民间优秀文化进校园。积极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推进书香校园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养成喜爱读书的良好习惯注重对校史、校训、校风的文化内涵挖掘。推动职业院校现代工业文明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组织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增强学生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

7.落实社会共同责任

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少年德育工作机制,加强大中小学德育实践基地建设。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宣传、文化、科技、体育机构要积极为学生了解社会、参与实践、锻炼提高提供条件。提高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整体水平。探索公共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与学校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

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协调各类社会资源,引导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关心下一代成长,尽到必要的社会责任。强化社区对青少年课余托管、兴趣发展、文化生活等服务功能。多方联动,教育和保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提高矫治水平。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引导媒体坚持正确价值导向,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建立由教育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人等组成的教育网络特约评论员队伍,对教育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从专业的视角科学分析事件,增强“发声”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强化家庭基本责任。大力弘扬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家训育人活动。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子女教育中的义务和责任,注重家长素质的培养,引导家长对孩子学习、生活方面的正确态度,引导家长支持孩子探索生活、适应生活、感受生活,培养孩子独立生活、适应生活的能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制度化家校合作育人机制,推动“家校同创”育人改革试点,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8.建设和谐平安校园

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贯彻落实《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强化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与应用。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工作,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加强学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学校危旧房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巩固高校后勤改革成果,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机制。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

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坚持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稳定责任书。强化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纳入当地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强化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将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评估结果与综治考评、招生办学等挂钩。

专栏1  立德树人工程

全面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体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高雅艺术进校园。在大中小学创建省级文明校园500所,带动书香、绿色、智慧、快乐校园(家庭)建设。举办12次省级大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建设一批省、市、县(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200所省级师德师风示范校、10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100所省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200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一批设区市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

组织实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工程,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650所,完善校园足球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制度,全面普及青少年足球运动。以普及校园足球运动带动学校体育工作蓬勃开展,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养成锻炼习惯,掌握运动技能,磨炼意志品质。

    三、贯彻新理念,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

坚持促进公平、守住底线、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完善助学扶贫机制,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大力提升教育扶贫精准性

9.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扩充教育资源。大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农村公办学前教育体系,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支持村级新建改建公办幼儿园、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和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继续支持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

完善发展机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乡镇中心幼儿园对辖区内各类幼儿园提供具体业务指导的管理模式,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推动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

提升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江西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发挥示范幼儿园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示范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

专栏2  学前教育普及推进工程

新建公办幼儿园1000所,新增农村学校附设幼儿园1000所,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大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0.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配置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特别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办学条件。强化中心校对教学点教师配备、课程安排、业务指导等统筹管理作用。深化优质学校带动薄弱学校改革,推进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教育联盟、校际联盟等改革,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大力改善学校体育、艺术、信息技术教学条件,确保开齐开足音体美及信息技术课程,开设丰富多彩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展教学质量监测,积极推动中小学“绿色评价”,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完善小学生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小班教学,全面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保障困难群体教育权利。完善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逐步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形式,加强动态监测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构建较为完备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力度改善农村学校寄宿条件,配备必要的教职员工,有效开展生活指导、心理健康、卫生保健、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专栏3 &nbsnbsp;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8000所左右,全面完成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任务。在城区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1000所左右,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11.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推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化解普通高中债务,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

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适应高考改革要求,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选课制”走班制”,完善和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及师资配备,确保开齐开好相关课程。建立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鼓励对学生进行职业意识、职业能力的培养。完善普通高中评估制度,以评促建。推进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引导高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支持有条件的学生通过网络选修大学课程,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探索综合高中、特色高中等多种办学模式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专栏4  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工程

制定特色高中认定办法,重点推动100所普通高中探索办学体制、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适应学生学习和发展需要,促进学校差异化、多样化发展,整体提升人才培养水平。

12.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扩充特殊教育资源。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改善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保障条件。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建立高中部和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在普通高校积极开设适合残疾人教育的专业,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各级政府要落实5%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提高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积极做好国家和省级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探索推行全纳教育,建立完善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的政策、模式和机制。贯彻执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科研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区)特殊教育教科研体系。探索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机制。

13.加大教育扶贫攻坚力度

加快完善扶贫助学体系。落实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等教育资助。逐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将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扩大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创新教育扶贫模式。建立健全教育公共服务城乡帮扶机制,利用“互联网+”传递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高校对口扶贫行动计划,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和毕业生到贫困地区驻村帮扶和创业。积极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市、区)的振兴发展。建立健全支教工作机制,鼓励研究生支教团、优秀退休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选派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为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到贫困地区支教搭建对接平台。

促进革命老区教育发展。在教育项目、资金、政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继续实施省属高校招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学生专项计划,扩大革命老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强革命老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对部省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等重大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

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大力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将思想教育纳入学生日常生活之中。支持民族乡村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民族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推进教育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夯实受援地教育发展基础。加强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千校手拉手”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交流交往交融。

加大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落实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财政补贴政策,做好贫困家庭子女“一对一”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计划,利用“互联网+”建立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并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考核。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开展面向贫困学生的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努力实现就业脱贫。

专栏5  教育精准扶贫工程

认真落实《江西省教育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大教育精准扶贫力度。以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为重点,实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从2016年秋季开始,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在现有17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的基础上,新增7个贫困县开展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组织27所普通本科高校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27个县(市、区)和8个开发区(产业园区、保税区)。

四、服务新战略,推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

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赣江新区等重大战略规划,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需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加大教育资源调配力度,优化人才培养的结构和层次,进一步推进教育规模、结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4.优化县域基础教育布局

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推动教育布局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赣江新区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根据新型城镇化、产业布局、人口发展与流动等因素,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严禁超大规模学校建设。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中小学建设标准,预留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纳入城市、镇规划并严格实施。

合理规划农村学校布局。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布局和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学需要的学校布局结构。

15.增强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优化职业院校布局。根据产业经济分布和人才需求,做好职业院校布局规划。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通过撤销、合并、划转等措施,重点建300所以内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双证互通”。整合高等职业教育资源,重点打造赣北区、赣中南区、赣西区高等职业教育核心发展区。

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开展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等。

深化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职业教育研究所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共同开展项目研究。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名师工作站”,为职业院校教师顶岗实践和开展应用技术研究提供便利条件,促进职业院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专栏6  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重点建设10所高水平现代化中职学校,培养200名专业技术技能名师,打造30个特色专业群。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建设20所高水平高职院校、100个特色专业。组织实施国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6.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努力形成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适应赣江新区、“一群两带三区四组团”城镇群发展格局需求,优化高等教育存量和结构布局。科学规划高等院校设置,支持和引导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及有条件的高校通过举办分校(校区)等方式把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延伸。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设置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和语言等小规模有特色的学院,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层次类型结构。

推动应用型高校建设。加强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改革试点的指导,充分发挥试点高校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真正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人才上来,把办学模式真正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

17.完善产业人才培养布局

建立学科专业调整新机制。建立行业和用人单位参与的专业设置评议制度,推动专业设置合理动态调整。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主动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需要,大力发展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硬件等新兴学科专业。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支撑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面向“中国制造2025”关键领域,支持高校加强制造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对传统涉农专业的改革力度,增设现代农业和绿色生态农业相关专业。积极发展金融、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商贸、文化等行业相关专业,增设养老服务等人才紧缺的服务业专业。围绕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质量管理、标准化等相关专业。

支持产业需求专业发展。支持符合产业规划、就业质量高和社会贡献大的专业扩大培养规模,重点扩大电子信息、新型光电、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航空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相应专业的拨款力度,提升生均经费拨款权重。进一步引导行业企业参与相应专业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人才培养更加适应产业转型升级。

五、支撑新发展,优化人才供给质量

顺应产业变动趋势,改进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学术人才和应用人才分类、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并行的培养制度,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8.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深度融合,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完善培养工匠精神制度设计,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有效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支持学校、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引导扶持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试点,建立实习实训质量保障机制,促使技术技能人才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的衔接配套。

构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改革作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着力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统筹省内高校、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源,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和南昌(国家级)大学科技城。鼓励高校建设众创空间,加快构建创新创业支撑平台。坚持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强化大学生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的创新创业导向,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将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折算为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

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适应创新型江西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加快培养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推动高校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强不同培养阶段课程的整合衔接,提升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推行“双导师”等行业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加快培养能解决一线实际问题、宽口径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实施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基地建设计划,建立100个覆盖全省各专业学位种类的省级联合培养基地。支持在职人员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专业硕士学位,鼓励跨学科攻读专业硕士学位。

19.深化人才培养机制建设

健全跨学科交叉培养机制。推动高校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人才的新机制。逐步实现学科大类招生,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交叉课程,加强跨学科研究中心、实验中心、教学中心等平台建设。注重学生的跨学科能力,促进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与科学技术教育的融合,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复合型转变

完善跨机构联合培养机制。加强高校校际学科联盟建设,建立师资互派、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等机制,建立研究生联合招生选拔和培养机制,促进学生跨校交流与培养。联合开展教改研究,实现教材建设、精品课程资源、专业学位案例库的协同开发,推进教学资源共享。促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在导师、科研项目及平台等方面无缝对接,推进学术型创新人才培养。推进高校与区域、行业企业共建学科融合、团队协同、技术集成的重大研发与应用平台,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

20.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评价制度

改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建立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评价制度,将学习者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强化实习实训环节的评价。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鼓励和组织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结构与行业企业需求的匹配度。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改进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完善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评估、国际评估、教学状态常态监测“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估机制。高校向社会发布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开展高校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鼓励专门机构和行业用人部门开展专业认证,组织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聘请国际高水平专家对学校学科专业进行评估。完善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支撑体系,形成常态监控机制。坚持学生学习过程性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严格课程考核标准和管理,推进非标准化考试,注重考核学生运用知识系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改革考试招生办法。积极推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8年启动实施江西省高考改革新方案,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真实可靠,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健全高职单独招生、中高职衔接招生录取机制。统筹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

完善中小学入学制度。合理设置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和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坚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逐步扩大九年一贯对口招生范围,确定部分初中与小学对应招生。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录取机制,完善优质高中均衡招生办法。

健全考试招生监管机制。推进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及职能的整合,健全各级考试招生机构、队伍建设。规范标准化考点建设和管理,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全程监督和违规查处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形成公平公正、科学选才、程序透明、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确保教育考试公平安全。

22.构建惠及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学习成果累计制度,搭建多种学习成果认证平台。在高中后教育推行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和学习者自主选课,允许学习者通过课堂学习、在线学习、自学等方式获得学分,探索打通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途径,使公民能通过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边就业边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得到发展,促进学习型社会的进一步形成。

加强终身教育载体建设。推动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面向城乡从业人员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培训。以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为基础,积极创办江西开放大学。推动县(市、区)职业教育中心成为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健全遍布城乡的终身学习网络。重视开展面向现役和退役军人的继续教育。

推进社区教育发展。整合资源,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县、乡、村三级办学网络。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建立一批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个人、社会组织兴办老年教育机构,建立多元化的老年教育供给模式。

六、培育新优势,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适应发展战略的重大需求,促进产业升级和社会创新发展,切实承担起引领与服务发展的重任,迫切需要高等教育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23.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

强化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重点建设一批本科专业。瞄准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前沿,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已经形成、优势相对明显的优势型学科专业;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基本形成、发展优势良好的成长型学科专业;锁定市场应用技术需求,遴选建设一批特色初步显现、发展潜力较大的培育型学科专业。通过分类型、分层次、分阶段学科专业建设,推动我省高等学校提质量、上水平、出成果。

创新建设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开放、动态管理的建设机制,注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打破身份固化,建立有进有出的激励机制,在相对稳定支持的基础上,实行支持资金动态调整,激发学校办学内生活力。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机制,尊重和体现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中的创新性劳动价值。简化高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出国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出国学术交流研修等方面优先支持。改革完善科研激励政策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

推进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路径,科学规划、积极推进。支持拥有多个学科在全国有较大影响、达到一流水平的高校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支持拥有若干个行业内领先学科的高校,进一步彰显学科优势、凸显学科特色,进入国内同类大学前列;支持拥有多个优势专业的高校,形成专业品牌,成为国内一流应用型高校。通过一流学科专业建设,使江西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崛起等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专栏7  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工程

遴选建设学科60个左右、专业100个左右到2020年,力争10个左右学科进入国内一流学科行列,个别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或前列;20个左右本科专业进入国内一流专业行列;1所拥有若干一流水平学科的大学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并争取成为教育部直属研究型大学;3-5所拥有若干个同类高校领先学科的大学排名位次明显前移,成为特色高水平大学;若干所高职院校成为有强竞争力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高校服务我省航空、光电、中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破解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难题的能力大幅提升,产生若干个具有江西特色的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创新中心,获国家级科技大奖的数量和等次再上新台阶。力争自主培养的两院院士有新的突破,柔性引进一批两院院士

24.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国家级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着力建成若干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江西特色、在国内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支持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等平台建设。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探索和构建符合高校科研组织新模式工作中的作用,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求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以重大科研任务和科学工程项目为依托,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促进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企业组建一批协同创新团队和产业创新联盟。

推进学科联合创新。推动高校之间优势学科联合,促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建设,构建优势学科群,打造一批学科高地。促进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优势科研平台互相开放。鼓励和支持学科之间联合申报和研究重大科研项目,开展核心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开发。

25.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改革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以科技成果创新性、贡献度为重点,逐步推行“同行评议” “第三方评价”等评价方式。在高校科研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评定、高级岗位聘任等制度设计中,加大科研成果转化的权重,将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与服务企业效果挂钩,引导高校科研人员更加关注科技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扩大高校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自主权,鼓励和引导高校以科技成果作价出资创办企业。依法赋予创新领军人才重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以技术入股、知识产权转让、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参与举办或孵化科技企业。建立和完善科研人员劳动价值收入分配制度,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到企业开展研发服务,鼓励高校大力承接省内企业研发项目。建立高校科研人员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返岗任职制度。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知识产权运营、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注重与行业、产业信息共享和区域资源协同服务,吸引社会资本、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社会参与、企业参加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新局面。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年度报告制度。

26.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推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重点支持培养计划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理论研究创新工程。积极参与国家、区域和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构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平台和体系,重点建设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支持高校期刊建设,培育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品牌。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培养造就一批有影响力和学术话语权的一流专家学者。

推进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江西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智库建设为引领,加强高校新型智库建设整体规划和科学布局,建立江西高校特色新型智库联盟,以协同创新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为抓手,重点打造一批江西亟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高端智库,推出一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构建与国内外高校智库交流的平台,完善成果发布机制,拓展成果应用渠道,提升决策咨询服务能力。 

    推动赣鄱文化研究开发。加强赣鄱文化研究、传承与创新,推动赣鄱文化中的红色文化、绿色文化和古色文化融合发展。建立高校赣鄱文化教育基地、网络平台和数据库,推动打造一批赣鄱文化精品,增强赣鄱文化软实力。发挥高校文化传承功能和人才汇集效应,推进高校与当地政府、产业组织和市民构建城市文化发展互动机制,鼓励高校开放图书馆、校史馆、博物馆等文体设施,深入城市广场、街道和住宅小区等举办形式多样的体现现代文明和城市精神的文化活动。 

七、适应新形势,打造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育引并举的原则,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全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服务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服务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培养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数量倍增、质量倍增、效益倍增,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教育人才库,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

27.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筑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的师德建设制度网络,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强教师队伍学风、教风、作风建设。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宣传和表彰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建立健全教师长期从教荣誉制度,提升教师职业崇高感和荣誉感。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与管理制度,把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表现作为学校、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提升教师教育质量。加强教师教育培养体系建设,办好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建设一批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形成开放性、多样化、高水平的教师教育格局。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教师培养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改革师范教育课程设置,强化教学技能训练和素质拓展,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整体提升教师教育水平。

强化全员岗位培训。落实中小学教师校长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和分层培训责任。加强培训专家队伍建设,重点选派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完善在职教师“脱产培训”与师范生“顶岗实习”的制度设计,解决教师工学矛盾,建立健全教师培训质量监控机制。完善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在岗轮训制度,专业教师企业实践时间五年不少于6个月。支持职业院校选派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加强高校新入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名校长。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加大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鼓励教学名师交流讲学,带动一大批教学人才专业成长。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贫困地区任教。以“中国制造2025”规划为引领,积极对接“技兴赣鄱”行动计划,实施“职教名师引领工程”,选拔一批师德高尚、技能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教师作为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育,促进职业院校教师向“双师型”发展。实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中青年教师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力度。扩大高校校长选人用人视野,发现任用一批知名大学校长。

28.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认真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完善省级统筹、统一招聘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着力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管理机制,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的问题。加大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力度,培养“一专多能”的本地化乡村教师。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配齐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加大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补充力度。鼓励高等学校聘用具有外校学习工作和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健全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师德和心理健康要求,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依照科学合理、分类指导原则,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学实习作为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完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准入教师职业的面试考核、教学实习等制度。建立教师更新和退出机制。

完善教师职称制度。实行教师职称评定与岗位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合理设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建立新聘教师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将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畅通民办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渠道。完善教师职业发展保障机制,合理设置学校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改进教师评价考核。建立符合大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机制。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以实际能力为衡量标准,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引导高校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围绕国家、区域战略需求开展科学研究。

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贯彻执行《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扩大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自主权,加快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支持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自主设置岗位聘用条件和标准,自主决定聘用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公办高校,在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逐步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扩大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对知识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高等院校,允许按一定的增长幅度提高绩效工资总量。

29.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提高教师待遇。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并逐步提高,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探索高校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基本工资收入、绩效收入、奖励收入等多元的薪酬结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快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关心高校青年教师生活,让青年教师安居乐业。

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完善师范院校提前批录取办法。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继续推进本科师范生免费教育,支持地方开展学前教育专科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探索建立免费职业教育师范生培养制度。落实师范专业学费优惠政策,吸引优秀的高中毕业生读师范当教师。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为非师范专业学生提供师范课程服务,畅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教通道,探索建立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服务的学费代偿机制,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和中职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

引进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兼职任教。允许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及各类专业人才兼职任教。鼓励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或专业带头人。

加快建设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赣鄱英才555工程”“井冈学者”等人才工程为依托,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精尖缺”人才。支持高校采取兼职挂职、技术咨询、政策服务等方式,柔性汇集国内外人才资源依托省校战略合作平台,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省高校挂(任)职,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

专栏8  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坚持培养引进相结合,在推进事业发展中用好和留住人才。加快教育人才库建设。到2020年,力争实现“3132”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31”就是培育骨干教师30000人,其中:中小学10000人、职业院校14000人(含“双师型”教师)、高校6000人。培育学科带头人10000人,其中:中小学5000人(含特级教师)、职业院校2000人、高校3000人。

“32”就是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3000人,其中:中小学名师名校长1500人,赣鄱工匠(职业院校技术技能名师)1000人,长江学者、杰青、国家教学名师、井冈学者等专家学者和紧缺学科优秀人才500人(含10名院士后备人才)。打造200个创新平台和团队,其中: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和院士工作站100个,国家级、省级创新团队100个。

八、拓展新空间,提升教育开放与交流水平

以全球化视野拓展教育发展空间,配置教育资源要素,促进教育深度开放、内外一体开放、进出双向开放,提升教育开放与交流水平。

30.推进区域教育合作

    推动区域教育合作。围绕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区域有关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区域中小学教育资源相互开放。继续推进赣湘鄂、泛珠三角区域内地9个省区等教育交流合作。

加强与名校和重点科研院所合作。继续推进我省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产业发展、智库建设、干部交流等方面务实合作。拓展合作空间,积极推动我省与国内知名特色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加强省部共建工作,推进省部共建高校与国家相关部委(行业)深度对接,争取更多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31.推动教育对外开放

主动融入国家开放战略。充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平台,开展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支持。鼓励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研院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教师进修、学生互访和科技联合攻关。大力推进我省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地区建立高校联盟,落实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

加强学校间教育合作与交流。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文化教育交流,加强多元文化教育和国际理解教育,提升跨文化沟通能力。支持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秀课程资源,鼓励省内学校与国外学校进行教师互派、学生互换。鼓励各类学校开展与国外有比较优势的同类型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资助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到海外高水平大学深造。邀请一批海外知名大学教授学者、国际学术组织专家等人士来江西高校讲学、工作。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完善评估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重点围绕我省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职业院校与国外一流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二级学院,建设一流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共建海外院校、特色专业和研发机构。采取借船出海、靠大联强策略,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国内外一流大学到江西合作举办高等教育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化办学

扩大留学生规模。继续实施“留学江西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中国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和江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引导作用,利用我省教育资源的优势,吸引国(境)外学生来赣学习,扩大在赣留学生教育规模,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

推动高校科研合作。推动高校与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建立科研协作平台。促进高校与境外政府部门、学术界和产业部门共同建立产学研基地,支持高校探索与境外高校共建实验室,支持高校科研人员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科研项目。倡导高层次人才到国际学术组织任职。鼓励高校主办或承办国际学术会议,支持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参加具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交流、国际会议等活动。

深化与港澳、台湾地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完善与港澳教育合作与交流机制,吸引更多的港澳学生到江西就学。通过创新方式、扩大规模、促进优势互补,推动我省与港澳教育的进一步融合。支持赣台高校合作办学,加强学生交流互访。

专栏9  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工程

实施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百千万工程”,到2020年,打造100个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高校教学科研骨干教师1000人,吸引国(境)外学生来赣学习,力争在赣留学生总数达10000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与交流,争取孔子学院总数达14所、孔子课堂达8所。海外培训督学100名。推动各设区市与境外城市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

九、探索新模式,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实施“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推动教育体系的结构重组、流程再造和思想变革,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

32.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与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网络,提高基本配置水平。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推进“无线校园”建设,基本实现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积极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实现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鼓励学校配备师生使用的网络教学终端,形成线上线下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完善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江西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基于统一代码和数据标准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教育资源与教育管理平台的整合集成和协同发展。

加强高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构建高校科研开放共享的知识环境,建立基于互联网、云计算技术的科研协作平台。适应高校与地方企业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江西省校企合作共享平台”。建立完善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平台、江西省高校学科自检平台,积极推进专业人才库、技术成果库、企业技术需求图书文献检索系统等平台的建设。建立教师教育共享联盟和公共资源交流平台。

加快智慧校园建设。建设覆盖学校日常运行各个环节的智能信息终端,建立电子身份及统一认证系统,构建课堂教学、教师教研、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评价、家校沟通、学校安全管理一体化、智能化的校园环境。加快仿真实训基地、教学实验平台等信息化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等关键业务领域的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创新教育教学管理方式,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网络化泛在学习新模式。引导学校和教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记录学生学习过程,开展学生综合评价,进行教学综合分析,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3.促进信息技术普及与应用

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使学生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养学生信息化环境下的学习能力。进一步发挥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在推进中小学教育创新和基础教育信息化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强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和社区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积极探索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泛在学习、协作学习等新型学习模式和翻转课堂、慕课等新型教学模式。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大力推进三个课堂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教师教研新模式的改革。加强“专递课堂”建设,建设“一校带多点、一校带多校”的教学和教研组织模式,提高薄弱学校教学质量;加强“名师课堂”建设,以“名师工作室”等形式组织特级教师、教学名师与一定数量的教师结成网络研修共同体,发挥名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加强“名校网络课堂”建设,让更多的学生共享高质量的教育,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的全覆盖。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建立通过市场竞争产生优质资源和通过深入应用拓展优质资源的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开发数字教育资源,提供应用服务。积极推进高校精品课程、名师课程、图书文献、教学基本状况数据库等资源共享。

加强大数据应用和网络安全管理。加强和改进教育事业统计工作,依托教育事业统计、教育经费统计、教育基建投资统计、学生基础数据库等数据系统,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深度数据挖掘和分析,充分发挥其在事务处理、业务监管、评估评价、决策支持等方面作用。推进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加强教育网络安全建设,全面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教育行业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增强应急处置和灾难恢复能力,有效防范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

专栏10  教育信息化工程

    组织实施《江西省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建成覆盖全省中小学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全面完成农村地区学校光纤接入,实现“三通”全覆盖。策应“互联网+”行动,推动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在特殊困难地区远程直播,加快建设一批录播教室。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培训教师10万人。以公共课、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为重点,实施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共建共享工程。积极推进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积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虚拟现实技术探索未来教育教学新模式。

十、构建新机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34.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事项,深入推进“三单一网”建设。对保留的教育行政审批,简化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强化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控制对学校的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等事项。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努力提升教育科研机构研究水平,强化教育政策研究。

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质量标准、学校建设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在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幼儿教育、高中教育延伸。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科学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工作。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质量监测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应用,建立公开承诺、权责一体、违者退出机制。

强化教育督导。全面落实《江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建立健全督学资格准入、持证履职、分级培训、聘任考核与聘期管理等制度,提升教育督导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对设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制度,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开展设区市、县两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完善教育重大政策专项督导制度,逐步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督导全覆盖。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建立教育督导公示公告、报告发布和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强化对政策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培育专业教育评价机构,加强对第三方教育质量评估的监督指导。

加强社会监督评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公开教育决策和重要事项。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社会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监督。高等学校教学评估、专业评估、就业质量报告等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更充分地保证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建立政府评价、学校自主评价、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教育评价制度。鼓励行业企业、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有序规范开展教育评价和决策咨询。

35.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建立健全教育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的对接,推动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完善。推动修订《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教育法规,推动将《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江西省学前教育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在普通高中教育、校企合作、终身学习、家庭教育等领域,制定规范性文件,为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出台创造条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教育行政管理方式,完善决策权和执行权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职责和程序。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教育行政复议及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法纠正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督促高校章程全面实施,推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推动学校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健全符合法治原则的教育救济制度,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依法办学意识,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开展依法治校能力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

鼓励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保障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建立健全中小学和中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高校办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健全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积极作用。鼓励社区和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探索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职业院校办学模式,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

36.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统筹各项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将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列入市、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地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或落实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与财力状况、办学需求联动的增长机制。完善省、市、县(区)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县为主、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的征管,确保足额征收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按照规定程序对学校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项目预算编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提升经费使用效率。科学编制“十三五”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经费监管,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科学、规范、有效。坚持勤俭办学,建设节约型学校。加大经费信息公开力度,促进经费使用管理更加公开透明。推行高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7.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建立符合民办教育特点的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方法。建立完善民办学校学费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与干预机制,防范民办学校办学风险。完善定期评估制度,推动民办学校行业自律,规范办学秩序。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与退出机制。做好独立学院规范验收工作。

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引导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推动民办学校改革创新,更新办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质量。鼓励采取股份制、合作制设立民办学校,鼓励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人才交流和合作。推动民办学校合理定位、差异发展、特色办学,着力打造一批民办教育品牌。

优化社会力量办学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民办教育更好地发展。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与人事管理制度。在税收、用地、公共事业收费等方面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优惠政策。鼓励教育服务外包,采取政府集中购买、学校单独购买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为学校提供专业化服务。

十一、落实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关键在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3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委(党组)书记要主动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健全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问责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坚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党建工作始终,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任务来落实。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在教育政策制定、教材审查审编、教学科研管理、教育媒体宣传、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中,把握正确方向,强化思想引领,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省领导到高校上思政课和高校领导干部上(听)思政课制度。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构建新媒体思想政治工作平台,实现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

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走在前列。推进井冈山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促进弘扬井冈山精神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融合发展。畅通“五大传承渠道”,坚持在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管理服务中传承井冈山精神。创建思政建设协同推进、意识形态管理运行、基层党建品牌培育、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思政建设要素保障等“五大工作机制”。统筹“五支骨干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懂教育、善管理的领导干部队伍,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辅导员队伍,一支负责任、有水平的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一支精业务、善疏导的心理咨询师队伍,一支可信赖、做榜样的师生党员队伍。推进“五位一体育人”实践,发挥教育部门主导作用、相关部门协同作用,学校育人主体作用、家庭教育配合作用和社会育人参与作用。

39.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清理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规范党员党籍和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积极探索适应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党建+”模式,夯实高校基层党建基础,打造一批基层党建品牌。

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探索完善高校院(系)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院系党委(总支)功能与作用。落实高校党员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指导,出台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推动中小学校、民办高校党组织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制度。以落实高校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为重点,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以加强基层党建,带动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等组织建设。

40.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尊崇《党章》为核心,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全面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举措。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执行省委“作风建设20”,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在全省教育纪检机构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组织实施

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任务重、要求高,必须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努力为规划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科学组织,强力推进,为规划实施提供保障,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强化年度计划与规划的有效衔接。

明确责任分工。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实施方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要制订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向社会公布,努力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建立明确的责任制。

加强监测评估。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对相关指标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收集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经验。

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使规划得到更好的落实。

广泛学习宣传。高度重视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实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教育规划在教育事业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及时总结教育改革的宝贵经验和教育发展的重大成就,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各地各校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支持社会参与。鼓励社会积极参与规划实施。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改革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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