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府字〔2014〕86号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
整改挂牌督办通知书(一)的通知
德兴市市场物业管理中心、德兴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根据《关于对德兴市禾底畈农贸市场及商贸中心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的请示》(德公字〔2014〕25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组织政府办、应急办、消防大队、公安局、房管局、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现场察看。经查实,德兴市禾底畈农贸市场及商贸中心确实存在以下火灾隐患:1、消防车道被货物、摊位和临时搭建物堵塞、占用。2、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经营衣物的临时性摊位占用。3、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4、未按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设施。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该单位列为市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你单位立即制定《德兴市禾底畈农贸市场及商贸中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方案》于2014年7月10日前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报具体督办单位(德兴市公安消防大队)备案,确保火灾隐患在2014年9月1日整改到位。
具体督办单位及联系人:德兴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尤建飞13607039339)。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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