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办公室
德 兴 市 统 计 局
2011年11月11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1800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93201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83661户,家庭户人口为277217人,占总人口的94.55%,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8人减少了0.0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151856人,占总人口的51.79%;女性为141345人,占总人口的48.21%。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82下降为107.4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2925人,占总人口的21.46%;15—64岁的人口为205812人,占总人口的70.19%;65岁及以上人口为24464人,占总人口的8.3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0.9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3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92330人,占总人口的99.70%;各少数民族人口为871人,占总人口的0.30%。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1473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34614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9365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9828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446人上升为5026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1064人上升为11806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6888人上升为3194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8365人下降为33522人。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48166人,占总人口的50.5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45035人,占总人口49.4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94个百分点。
八、分乡(镇、街道)常住人口
全市13个乡(镇、街道)及德兴铜矿常住人口如下表:
乡 镇
人口数(人)
银城街道办事处(含新营)
70625
泗洲镇(含香屯)
29428
花桥镇
18185
绕二镇
25495
海口镇
11991
新岗山镇
20811
黄柏乡
25931
万村乡
13725
张村乡
19491
昄大乡
8146
李宅乡
9610
龙头山乡
12506
德兴铜矿
27257
备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6、本次普查,全市划分为13个乡级区域,各区域均为封闭的整体,相互之间不交叉。
编辑:胡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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