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兴市推进贫困户绿色殡葬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府办字〔2018〕6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德兴市推进贫困户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推进贫困户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我市绿色殡葬建设目标,减轻贫困户因殡葬产生经济负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贫困户绿色殡葬政策
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去世产生的基本费用全部凭票据返还。
二、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火化。坚决杜绝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发生。
2.安葬在公墓区。公墓区项目建设和管理部门(乡村殡葬改革理事会)要免费提供统一的墓碑并做好管理。
3.支持“三沿六区”迁坟。贫困户必须将“三沿六区”(“三沿”是指: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坟墓全部迁移至规划区公墓内安葬。
4.支持生态殡葬。贫困户必须严格遵守德兴市《关于进一步深化绿色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严禁违反丧事办理和乱埋乱葬,自觉移风易俗,破除千年陋习。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负责制。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要进村入户广泛深入开展贫困户绿色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把贫困户绿色殡葬改革工作的政策和原则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补助资金拨付。各村居要及时掌握贫困人口信息和收集有关殡仪馆正式费用票据,及时报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一卡通”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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