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环保局关于核实并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核实并公布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赣环土字[2017]9号)要求,我局按照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筛选原则核实并确定了我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依据文件对重点企业的监管要求,督促辖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从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所属用地土壤环境进行监测,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市环境监测站定期对全市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进行监测。
附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