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申请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发〔2005〕5号)文件精神,经实地考核,该学院拥有生态资源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教育部鄱阳湖湖泊生态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验室和江西省鄱阳湖综合治理与资源开发重点实验室,环境教育条件成熟,可以充分发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用,经研究,决定将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命名为科普类“江西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
希望南昌大学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被命名后,继续完善环境保护教育功能,积极为广大学生和社会公众提供参观学习场所,为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发挥更大作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