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以下4宗地块的供地方案予以呈报:
1.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市五四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土地总面积23.5426公顷,座落于德兴市新营,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2.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德兴市县道银城(德兴)至十里岗(乐平)公路银城至洪源坞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总面积10.5096公顷,座落于德兴市银城,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3.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德兴市交通运输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S203新东线德兴市新营至古井头段公路改建项目,土地总面积6.7121公顷,座落于德兴市新营至古井头,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4.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合福高铁配套设施项目,土地总面积7.5224公顷,座落于德兴市龙头山乡,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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