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一些地区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性的主要原因
首先,一些地区对农村生态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但部分基层干部认为农村环保无非就是扫扫大街,种花种草,把生态保护当成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甚至是应付检查的“形象工程”。也有一些人认为农村环保可有可无,或者干脆搞所谓“突击式环保”,一年集中清理一次村里的垃圾,结果造成“垃圾山”常年堆放在村里,臭气熏天,群众苦不堪言。
农民的环保意识不强也是治理难的一个因素,人人都是排污者,只想享受权利,不想履行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归根到底,还是地方主管部门不够重视,引导宣传教育不够。
其次,长期以来,一些农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由于缺少配套的奖惩机制,导致农村环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目前,我国的环保机构到县区一级,基层环保力量相对薄弱,农村环境治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干得好与不好没有太大差别。这就导致一些地区在农村环境治理上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环保问题不是地方主要领导优先考虑的施政选项。
第三,农村环境的治理,离不开对环保基础设施、人力物力方面的投入。农村环境治理,首先需要的是主观上的努力,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改善农村环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的相关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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