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贯彻落实我省中国制造2025实施意见,推动航空产业倍增发展,根据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航空产业专题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在航空制造业发展、通航运营企业培育、民机销售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扶持方式
(一)扶持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适度集中”的原则,主要采取后补助的扶持方式,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0万元。
(二)已获得我委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航空制造业发展
1、新机型研发
对近三年新取得型号合格证或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每款新机型给予企业30-50万元补助。
对近三年任务设备改进改型飞机取得民航认可资质证书的企业,每款新机型给予企业20-40万元补助。
对近三年通过设计定型的军用飞机,每款新机型给予企业30-50万元补助。
2、航空制造能力建设
对近三年已通过审计和验收的省内航空企事业单位提升整机(含无人机)、发动机以及关键零部件等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给予投资主体实际投资额10%以内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通航运营企业培育
对近三年获得民航主管部门颁发通航运营许可(含无人机)的企业给予20-30万元补助。
(三)民机销售
对去年以来省内整机研制生产单位向省外(含国外)销售民用航空飞行器,按销售金额的1.5%以内补助,每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各设区市工信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发局统一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编写资金申请报告(附件2),装订成册(含附件),提交各设区市工信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发局。
(三)设区市工信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要按照支持方向、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对申报材料的格式、内容及附件真实性进行初审汇总,并正式行文报送我委,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附PDF电子版)。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五、资金下达
经申报、初审、评审确定拟扶持项目计划,由我委研究审定后,印发下达资金项目扶持计划,划拨项目扶持资金。
六、其他事项
(一)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择优推荐。
(二)要认真核实申报项目材料,确保申报内容和相关数据真实可靠。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数据失实的,将中止其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晨炜,0791-88916559
电子邮箱:13970098250@163.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330036)
附件:1.2018年省级航空产业专题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18年省级航空产业专题建设项目申报书
3.2018年省级航空产业专题通航运营培育、 民机销售项目申报材料
江西省工信委
201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