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安监管(办)字〔2018〕46号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40号)要求,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会风会纪直接反映一个单位、系统形象,体现安监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充分认识严肃会风会纪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按规定参加各级、各类会议,保持良好的会风会纪,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认真落实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派员参加会议。要求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不得擅自派其他同志参加;主要负责同志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的,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经批准方可委派其他同志参加。会议发言要紧扣主题,言简意赅,说实话、说短话、说管用的话,提倡脱稿,不要超时。对讨论的议题,与会人员应在会前认真准备,在会上陈述明确意见,不得以不了解情况、回去再研究等为由含糊其辞,凡已反馈意见或经过协商的不得临场任意发挥。会议讨论研究的问题,凡属尚未决定或不能对外公开的,不得擅自引用或对外扩散。
三、自觉维护会风会纪。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着装、布置会场。与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得以临时有事或交通拥堵作为迟到理由,确需提前离会的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并征得同意。自觉维护会场秩序,按要求签到,关闭手机或保持手机静音,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打瞌睡,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并按要求反馈贯彻落实情况。
四、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要将会风会纪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会风会纪监督通报制度。局机关纪委、绩效办要加大对各处室、单位参加重要会议情况的督导检查,严格请假情况审核,对会风会纪进行全程督查,对违反纪律的处室、单位或个人采取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等措施,并作为“五型团队”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江西省安监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