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
近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通过3年不懈努力,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公众生态环境素养显著提升;把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环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自觉履行者、美好环境的坚定捍卫者、美丽中国建设的积极践行者,生态文明观在全社会基本树立,形成人人争做美丽中国建设行动者、共同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的良好局面。
《通知》指出,2018年到2020年,按照“宣传动员”“深化推进”和“总结提升”三步走战略,要在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等场所积极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把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重要时间节点有机结合,落实、落细、落小方案。
活动现场还揭晓并颁授了“2016—2017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海南省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会长郑文春、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督察三处处长喻旗、江西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席福、中国工程院院士贺克斌、湖南广播电视台卫视频道主持人汪涵、青年演员李晨、云冈石窟研究院院长张焯等7人获此称号。
今年的环境日主场活动由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湖南省政府共同主办。中央国家机关及群团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驻华代表,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出席活动。
又电 (记者王云娜)6月5日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四个环境日。在2018年环境日主场活动主办地长沙,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强化公民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公民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中国的建设者。
《规范》包括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10个方面。
根据《规范》,在关注生态环境方面,公民应当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政府和企业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应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在践行绿色消费方面,应当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尽量购买耐用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规范》明确,人们应当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按标志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不乱扔、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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