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兴市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建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你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座落在银城街道彩虹桥居双龙陵园旁,项目拟涉及面积209.22亩,地类为农用地(林地)207.98亩,建设用地1.24亩。
二、该项目需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待规划修改完成后,上报农转用征收手续并经供地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
2018年6月1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