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对德兴市花桥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德兴市花桥镇花桥村原中心小学校址(原大茅山小学)建设,总用地面积13.96亩,地类为农用地(水田)4.96亩,建设用地9亩。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上报批准农转用、征收、并经供地后方可动工建设。
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
2018年6月19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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