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粮食库存检查进度安排
自查阶段。6月5日前,市粮食局根据库存检查要求,组织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完成全面自查。指导企业科学运用检查方法,准确填写自查表格,认真编制自查报告,完善各项基础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6月10日前,市粮食局将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普查。
互查阶段。6月16日前,按“双随机”的原则,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完成交叉互查。
姚勋良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