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
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德府办字〔2018〕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开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在市安委会下设立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农林渔牧安全专业委员会等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 任:郭 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陈武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河龙 市政府副市长
潘显峰 市政府副市长
叶树林 市政府副市长
彭秋兴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叶政宏 市政府办主任
成 员:陈院生 市安监局局长
陆自立 市纪委副书记
史建辉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 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董樟敏 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傅丁荣 市委编办主任
李学英 市发改委主任
王炳炎 市工信委主任
李寿恩 市财政局局长
程 双 市人社局局长
王 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章志 市房管局局长
余小明 市国土局局长
裔 刚 市矿管局局长
董清福 市建设局局长
汤永峰 市农业局局长
吴智晖 市林业局局长
储德煌 市水利局局长
刘 峰 市科技局局长
王焰森 市教体局局长
黄四军 市卫计委主任
叶兴旺 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 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继发 市城管局局长
李长根 市环保局局长
孙水根 市国资委主任
齐文胜 市民政局局长
马发亮 市规划局局长
王 英 市旅发委主任
程春发 市法制办主任
傅良亮 市司法局局长
董锦波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王利民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华民 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熊夏娟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赵晓龙 团市委书记
黄 莹 市妇联主席
钟光林 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
祝新富 市供销社主任
桂 林 市公路分局局长
程 霞 市邮政公司经理
骆云峰 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双贵 市地方海事处主任
周友平 市水文勘测队队长
钱 赟 市供电公司经理
徐 斌 德兴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市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受市政府市长委托,负责市安委会日常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如有人员变动,则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市安委会组成人员。
二、安全专业委员会
(一)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院生 市安监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陈院生 市安监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王炳炎 市工信委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市工信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河龙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董清福 市建设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市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彭秋兴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 任:王利民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陈河龙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王继发 市城管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彭秋兴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主 任:罗华民 市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王 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市管局,市市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九)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叶政宏 市政府办主任
主 任:王 英 市旅发委主任
办公室设在市旅发委,市旅发委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方淼滨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钟光林 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商业总公司,市商业总公司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潘显峰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王焰森 市教体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农林渔牧安全专业委员会
第一主任:叶树林 市政府副市长
主 任:汤永峰 市农业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市农业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提出,经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审定后,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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