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分配依据: (一)国家关于支持“三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江西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
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 (四)其他相关资料.
资金分配方法.建立以县为单位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分配机制,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省级统筹、安排到县,客
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结合各县年度建设任务,按亩投入 3000元的标准进行分配.
对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要覆盖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特别是对我省国定贫困县,在按各县规划任务分配资金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作些微调,确保国定贫困县资金规模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并且增幅高于中央安排给我省的资金增幅.
省财政厅根据资金分配计划,通过省行政事业资产集团分县将财政资金和贷款下拨转借至各项目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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