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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监督检查规定

发布单位
市农开办 生成时间 2018-05-28 11:16: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570-09-2018-09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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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坚持和完善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提高专项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部门要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要积极配合各级审计、纪检监察、人大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财政违 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并严格问责:

(一)阻碍、干扰统筹整合资金工作的;

(二)随意调整规划项目的;

(三)擅自增大投资概(预)算的;

(四)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的;  

(五)借整合之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挥霍浪费和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六)违反项目实施、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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