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姜盛福、仇小春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德府字〔2018〕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德干字〔2018〕1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姜盛福同志任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邵河根同志任德兴市林业局副局长;
吴梁建同志任德兴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国梁同志任德兴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雪梅同志任德兴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丁良琦同志任德兴市铜矿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江海英同志任德兴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满菊同志任德兴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按副科级管理);
周学群同志任德兴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王红英同志任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德兴市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免去:
仇小春同志的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郑美娟同志的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项华同志的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裕昌同志的德兴市城市管理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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