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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生成时间 2018-05-08 14:18:5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0202-2018-017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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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文件

 

德府发〔20181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商标品牌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名片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核心竞争力的代表。“十二五”期间,我市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实施《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府发〔201111号)等一系列具体实施意见,推动实施“品牌兴市”战略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商标品牌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至自20174月,全市共有注册商标112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江西省著名商标25件,上饶市知名商标24件。但是,在上饶地区内和其他县市相比,我市发展水平不高,存在注册商标总量偏小,商标品牌结构单一,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在我市还是空白,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品牌意识还不强,企业科技创新和争创品牌意识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对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扶持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不断增强我市商标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要求,继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增创更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进一步提升我市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发挥商标品牌战略引领作用,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特制定德兴市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

一、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建立并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格局,以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大型企业为重点,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扶持、壮大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开创一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努力构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梯级发展的格局。充分发挥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商标品牌战略既是国家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也是最有可能率先取得突破的方面,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过程是一个地区或企业不断培育自主品牌和提高创新型能力的过程。力争到2020年底,我市新增商标注册申请600件以上(其中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350件以上,服务业注册商标250件以上),打破我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申报的空白,争取行政认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各2件以上,新增中国驰名商标2件,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总量突破40件,上饶市知名商标突破40件。

(一)以商标品牌培育为重点,继续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突出“氛围营造”,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大力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良好氛围。加大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创建意识。

2.突出“做大增量”,夯实商标品牌基础。加大对市场主体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识。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积极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继续保持我市商标持续增长的好态势。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过程中,德兴市商标注册申请总量每年保持20%的增长幅度,以确保到2020年我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加800多件,总量力争突破2000件。

3.突出“提质升档”,加快商标品牌培育。强化特色产业商标品牌建设,全力支持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乃至驰名商标。①着力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商标品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市场化经营”的原则,整合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坚持做优存量,以已获得知名商标为培育重点,加快推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创建步伐。②突出培育旅游服务商标品牌。做响风景名胜区品牌,做优秀美乡村旅游,做强商贸服务。重点围绕自然风光景区、景点申请注册商标,打造德兴特色的生态旅游品牌;重点围绕秀美乡村、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海口千年古镇、绕二重溪红十军团旧址地等农家文化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德兴民俗文化和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文化品牌;重点围绕以“大茅山”、“聚远楼”、“梧风洞”为主题的旅游商品、纪念品等旅游产品品牌,着力保护“大茅山”、“聚远楼”、“梧风洞”等旅游产业品牌;重点围绕酒店、物流、电商等商贸服务产业,加快旅游服务品牌建设。③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商标品牌。重点培育中医医药、农副产品、遮阳产业三大成长型优势产业品牌,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纽带,促进企业产品技术创新,打造规模工业经济和产业化连锁,把产业优势提升为城市竞争优势。④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效果进一步凸显,企业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发展经济的氛围基本形成,商标品牌战略对经济增长贡献显著增强,打破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空白,着重培育5-10家产值过亿元的拥有自主商标的企业,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以驰(著)名商标为龙头的产业集群品牌基地,打造年产值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

(二)以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为重点,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

1.加快商标品牌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进程,指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培育和发展计划,帮助建立商标品牌价值评估、信息检索、市场调查、对外合作等现代品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引导企业将注册商标作为重要资产进行评估,以商标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方式开发利用商标权市场价值,运用商标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品牌连锁等经营模式,实现产能扩张和品牌整合。

2.全面提升商标注册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创新商标品牌管理机制,成立德兴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设立商标品牌战略发展专项基金;企业内部商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对商标品牌投入大幅度增加,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商标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制度,企业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显著提升。同时,加强商标品牌基础建设,完善商标品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商标品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3.重点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企业和出口创新型企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指导,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出口企业加大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力度,进一步增强出口企业依托品牌占领国外市场的意识,增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拥有量。

(三)以商标品牌保护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积极构建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商标保护体系。加大商标品牌专业人员的普及和培训力度,到2020年,商标品牌知识普及培训300人次/年以上,每年对商标品牌专业人员培训100人次以上,对领导干部培训50人次以上,上规模企业全部配备商标品牌专业人员,商标品牌普及面不断扩大,市场主体的商标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全民商标品牌认知度不断提高。依法加强商标监管,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商标品牌权益和创新成果。加强网络交易中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查处,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加大对假冒商标品牌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企业信用约束机制。加强商标纠纷的行政调解工作,在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引导通过行政调解方式解决商标纠纷,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三、工作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品牌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效益,引导企业做好品牌的开发、保护和宣传,拓展品牌商标市场发展空间。

(二)合力推进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社会联动”的格局,共同推进产品、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

(三)龙头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举措,大力扶持优势企业、优势产品、优势行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发掘地方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

(四)科技创造原则。加大技术研究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品牌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培育重点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要紧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握品牌培育的重点,使商标品牌战略为调整和优化经济、产业结构服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一)围绕主导产业抓培育。突出抓好遮阳产业、特色旅游、有色金属、精细化工、机械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主导企业,重点培育已形成产业规模的优势品牌,促使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搞好后续开发、系列开发,变单一注册为系列注册,扩大保护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美誉度,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

(二)围绕现代服务业抓培育。突出抓好旅游、教育、文化、批发、餐饮、物流、房地产、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培育一批服务品牌,依托世界自然遗产地三清山、国家矿山公园、大茅山风景名胜区、港首旅游服务区、绕二温泉度假区等景区景点建设,重点引导大型超市、物流企业、商标连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和全类商标注册。鼓励旅游景区、宾馆、餐饮业、旅行社、知名学校、文化展馆等积极注册服务商标,加快营销模式创新,大力推广电子商务,扩大社会影响,打造优质服务品牌。

(三)围绕现代农业抓培育。突出抓好茶油、茶叶、木竹、大米、中药材、山蕨等农村种养殖业的商标培育工作,通过产业经营、规模经营,推广先进技术,健全质量检测检验、农业标准化和动植物弊病防治安全保障体系等,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一社一标”工作,力争成功注册“德兴红花茶油”、“德兴覆盆子”、“德兴乌佬粿”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或集体商标,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商标品牌,发挥商标帮农、商标富农的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深入开展商标知识宣传普及,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商标培训工作。每年制定商标发展和品牌战略实施意见,统一思想做好商标品牌宣传工作。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商标品牌发展和商标品牌战略。通过举办品牌论坛、专家讲座、理论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商标品牌和商标品牌战略知识,宣传各地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成功经验,努力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在全社会弘扬创牌为荣、侵权为耻,诚信为荣、假冒为耻的观念,营造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商标品牌战略的社会氛围,树立全社会认牌购物、自觉抵制假货和健康消费理念。

(二)确立商标注册工作目标,夯实商标发展基础。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内容列入年度工作任务,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年度工作目标,采取行政指导和政策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各类商标注册,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重点加强对农业、新兴产业、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老字号等企业商标注册的引导与服务。

(三)加大商标培育力度,提升商标无形资产价格。要以商标为纽带,大力整合企业的技术、管理、文化、营销和创新等优势,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和实施产、学、研相结合,持续推进自身技术创新。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质量认证,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内外行业标准,积极扶持创意水平高、市场运作能力强的龙头广告企业主动与品牌企业对接,集中进行群体性、专题特色性广告宣传,通过强化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打造企业特色文化,提升企业商标的知名度。加快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深入持久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升企业信用自律水平和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提升和维护企业商标的市场美誉度,充分发挥商标在凝聚产品质量、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企业信用和技术创新等综合竞争能力中的载体作用。

(四)加强企业商标管理,落实商标联系制度。增强企业创立自主品牌的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强化企业商标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长远规划,拥有知名商标以上企业都要建立商标管理专设机构,制定企业自己的商标品牌战略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建立企业商标联络员制度,每个使用商标的生产服务型企业都要设一名企业商标联络员,以保持政府与企业的长期有效沟通。建立企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由市工商局召开两次企业商标品牌战略联席会议,与知名企业保持联系,听取企业的建设性意见。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召开一次企业联席会议,与辖区重点企业保持沟通和听取意见。引导企业树立拥有自主品牌、争创知名品牌、保护自主品牌的意识,充分利用自主品牌实现转型升级,不断做大做强,全面提升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强化企业商标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战略长远规划。工业企业要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为契机,以商标为抓手,加快实施企业商标品牌战略,培育自主品牌。

(五)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区域经济发展以及农民富裕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商标,力争做到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拥有一件注册商标。全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化,引导农产品企业依找商标走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充分挖掘利用我市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加大对具有德兴特色的粮食、畜禽、果蔬茶、中药材、水产、林产品等农产品商标的培育力度,巩固和发展“品牌兴农”政策成果,积极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德兴红花茶油”、“德兴覆盆子”中药材的农副产品和“德兴乌佬粿”等地方特色食品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或集体商标。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品在农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促进我市农业依托农产品商标实现快速增效。

(六)推进商标市场化运作,落实企业商标质押贷款工作,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帮助驰名、著名、知名企业做好商标无形资产的评估、质押、信贷工作。学习上饶市先进的工作经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与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制定《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导意见》落实好利用商标专用权信贷业务,让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商标无形资产价值“在运用中增值、在增值中运用”的增长规律,支持和鼓励通过商标投资入股、质押融资等方式,发挥无形资产的融资功能。引导企业利用授权贴牌、品牌连锁等商标许可使用方式,迅速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商标的市场认知度,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依靠现代网络技术,建立商标服务和信息管理平台,为社会提供闲置商标许可使用、转让等服务,提高商标资源使用率,推进闲置商标资源盘活利用。

(七)推动地方特色商标的实际运用,加大知名品牌的同行业之间的整合力度。以我市“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等地方特色商标为基础,加强同行业的整合,把市场做大做强。通过商标使用许可或贴牌生产等形式,在我市各种特色的商品上广泛使用“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商标,扩大“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商标的使用类别和运用领域,着重提高“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商标的生产总值。通过利用电视、报刊、招商博览会等多样性媒体广告方式,全面提升“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商标的知名度,争取在三年内使“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商标成为江西省著名商标,六年内成为中国驰名商标,让德兴制造搭上地方特色商标品牌迅速走向世界。以红花茶油、茶叶、中药材等项目为基础,加大我市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同行业的整合,做大做强商标品牌。同时,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商标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等活动,要实施商标无形资产评估,避免商标无形资产流失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

(八)全面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大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构建区域内、外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完善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机制。完善举报制度,简化举报程序,方便商标权利人投诉。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为,对商标侵权案件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以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加大曝光和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强制执行等措施在打击商标侵权方面的重要作用,有力遏制商标侵权行为。建设全市商标执法协作信息平台,制订落实商标侵权案件限期办结、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政策激励机制。以支持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鼓励企业进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对我市境内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且获此殊荣后10年内注册地保留在德兴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50万元(不含省政府奖励50万元、上饶市政府奖励2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单位和集体,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10万元。对新获得“江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10万元。对获得“上饶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2万元。为支持我市“铜都”、“铜娃”、“聚远楼”、“大茅山”、“梧风洞”等地方特色商标的发展,对将地方特色商标申报获得“上饶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5万元;对将地方特色商标申报获得“江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20万元;对将地方特色商标申报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其100万元。以上奖励资金,按商标所有者行业性质,由市财政予以安排,不重复计奖。对获得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上饶市知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德兴市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的齐抓共管机制,全力抓好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商标发展规划各项工作任务,解决商标品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每年组织召开2次会议研究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组织开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注册商标指导服务工作,指导商标主体做好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商标培育帮扶档案。

2)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职责:制定全市商标规划和年度发展工作计划,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指导各类经营主体积极申请商标注册,指导定牌加工企业注册自己的商标,逐步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创牌之路。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品牌的培育工作,指导企业以创品牌促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产品的档次和商标品牌的知名度,引导龙头企业、利税大户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做大做强企业,服务经济发展。

3)市财政局职责:设立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上级政府奖励申报工作和本级政府奖励发放工作。我市地域特色商标在完成转让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后,国资公司做好地域特色商标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设立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与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和商标品牌协会共同发展好我市地域特色商标。

4)市金融管理部门职责:在已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价值评估确认的基础上,对商标企业给予信贷融资支持,开展以商标品牌无形资产为担保、抵押、质押等信贷融资业务,使商标品牌这一无形资产在培育产业集群和加快产业集群发展中充分发挥资本的功能。

5)市文广电局职责:组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宣传力度,扩大商标品牌对外宣传工作。同时,做好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业商标品牌发展的帮扶工作。

6)市公安局职责:协助做好依法惩治商标侵权行为,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7)市发改委职责:做好商标品牌发展项目支持。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做好行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指导工作,帮助和支持招商企业开展商标申报,推广我市地域特色商标使用等工作。

8)市科技局职责:指导做好商标主体单位年度科技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技进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科技进步奖申报以及行业商标发展规划的落实指导工作。

9)市国税局、地税局职责:做好商标主体单位税收征收帮扶指导和商标发展的项目支持工作。

10)市商标品牌协会职责:做好我市地域特色商标的推广和保护工作,配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商标品牌宣传工作。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183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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