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兴 市 人 民 政 府
德府字〔2018〕45号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护
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加快我市生态建设进程。根据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兴市2017-2020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2017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
二、考核方法
市政府办牵头、林业、发改、财政、国土、环保、教体、森林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目标责任制考核组,对各单位2017年度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主要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并结合2017年森林资源更新调查成果,按照德兴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三、考核主要内容
1、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情况;
2、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
3、林地保护管理情况;
4、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情况;
5、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情况;
6、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7、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分组
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第一组:刘建忠(林业局)、叶淑春(发改委)、詹志华(环保局)、叶波涌(财政局)、王志刚(林业局)
负责银城街道办、新营街道办、香屯街道办、绕二镇、张村乡、黄柏乡、万村乡。
第二组:伊继华(林业局)、童志华(国土局)、操海明(教体局)、何钦(森林公安局)、曾赣生(林业局)负责泗洲镇、皈大乡、李宅乡、新岗山镇、海口镇、龙头山乡、花桥镇、大茅山集团公司。
五、考核要求
1、各单位根据考核办法,做好自查工作,行文上报《2017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2、考核组要严格按照《德兴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认真核实情况,确保材料齐全,评分准确
3、考核组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做到廉政廉洁,公平公正。
2018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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