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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公积金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

发布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生成时间 2018-05-07 15:2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640-09-2018-089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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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上饶市住房公积金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公车停放管理工作要求,防止公车私用及奢侈浪费等行为,切实维护公积金系统的良好形象
    根据市纪委关于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公务车辆停放及使用的有关规定,上饶公积金要求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所有公务车辆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法定节假日期间,一律定点停放,车钥匙和行驶证由市中心综合科明确专人集中管理,值班车辆不准停放在消费娱乐场所、饭店、学校风景区等场所,否则视为违规用车;较远管理部有办公场所的,公务用车统一集中停放在单位大院,无条件的停放的,集中停放在当地政府机关大院,并于放假前将车辆停放情况报市中心综合科备案;综合科将采取多种形式对车辆的停放启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对违反规定擅自动用车辆的,尤其是被纪检监察部门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驾驶人员、用车人和车辆等情况将进行通报,同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本规定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查处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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