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府字〔2017〕90号
德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德兴市原308棚户区地块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德兴市原308棚户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请示》(德国土资供字〔2017〕27号)收悉。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同意你局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德兴市原308棚户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面积55565平方米(83.347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2.该宗地评估总价8334.7万元(100万元/亩),拍卖起始价835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不少于20万元,竞买保证金4000万元(不计息)。
3.该宗地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4.该宗地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工期为3年。
5.按照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该宗地出让工作由你局负责组织实施。
此复
2017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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