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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7-08-04 17:39: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0502-2017-006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安工作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警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刑事警察大队:公安辅警岗位2名,主要从事视频侦查工作;

2、网安大队:舆情监控岗1名,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3、法制大队:执法管理中心协警3

三、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公安工作纪律和内部规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以下的德兴市户籍公民,限男性。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特长及公安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考虑。 

4.身高1.68米以上。

5.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精神病、癫痫等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心理素质好,适应从事相应工作;矫正视力4.8以上。 

6.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水平,能够熟练使用WORDEX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7.自愿签订和遵守《保密协议》。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及抚养人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涉嫌刑事犯罪正在被侦查的,以及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和方法 

报名时间:201787—811

报名方法: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医院出具个人健康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地点:德兴市公安局政工科(新公安局四楼)

资格审查由公安局政工科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招录方式:由公安局政工科采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工资待遇:经考试合格招录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为1800//月,并为个人办理医保、社保和购买意外保险。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体检、政审、培训考核等环节,出现招聘人员不足的,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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