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兴市2017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兴市2017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学法活动。
附件:德兴市2017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2017 年6 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兴市 2017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
学 法 计 划
为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意见》(德府字〔2016〕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17 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如下。
一、学法形式
市政府常务会议2017 年安排4 次学法活动,主要采取专题讲座形式进行。
二、学法内容、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学习时间:6 月份
主讲部门:市安监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学习时间:8 月份
主讲部门:市环保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学习时间:10 月份
主讲部门:市发改委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学习时间:12 月份
主讲部门:市人民法院
三、相关要求
1.主讲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原则上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讲解,讲解时间控制在15 分钟以内。
2.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部门应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前5 日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相关讲解提纲。
3.各地各部门要参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活动安排,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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