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环保监察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德兴市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环保、化工等相关专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环保事业;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良好。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日— 4月21日;
2、报名地点:德兴市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市南门新区金山大道环保局二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德兴市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德兴市环境监察大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2、年保底收入32000元(含社保、医保),并购买意外险;
3、根据工作表现,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德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解释;
2、联系电话
周霖:13979399636 林晋:13979364585。
2017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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