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投字〔2015〕138号
关于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废硬质合金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关于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硬质合金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收悉。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46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你公司废硬质合金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窗建设项目予以备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江西一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德兴市香屯工业园区。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占地约60亩,新建分类仓库、处理车间、综合办公楼、生活楼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本项目利用化学—物理方式将废弃硬质合金进行酸性氧化分离,回收硬质合金中有价金属。产品为人造金刚石颗粒、碳化钨、硫酸铜、硫酸镍、碳酸钴、氧化铁粉等,技术为传统酸化法改进。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达产后,一期年处理废弃硬质合金刀头3000吨,二期处理硬质合金2000吨。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200万元,流动资金28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经济及社会效益:项目达产后年营业收入2.3亿元,年均税收1000万元。
六、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规划、节能、安监、质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项目备案后请按固定资产投资要求办理相关正式手续即可开工建设。
九、本备案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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