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发改投字〔2015〕134号
关于德兴市南门新区二号路、十六号路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德兴市建设局:
你局申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德兴市南门新区二号路、十六号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收悉。经组织专家评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实施对完善德兴市交通网络,对缓解片区内交通拥挤状况,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以及繁荣城市经济,提升城市品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原则同意建设德兴市南门新区二号路、十六号路建设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德兴市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德兴市南门新区,二号路起于金山大道,终至十六号路,路线总体走向为南北走向;十六号路起于聚远大道,至二号路终点,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走向。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二号路起于金山大道,终至十六号路,路线总体走向为南北走向,路线全长206m;十六号路起于聚远大道,至二号路终点,路线总体走向为东西走向,路线全长667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等工程。
五、主要技术标准:二号路道路红线宽为15米,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十六号道路红线宽15m,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30km/h。
六、横段面设计:路幅为3米(人行道)+9米(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15米。
七、建设项目节能:该项目节能设计内容符合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已通过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和运行应按照项目节能登记表备案的内容严格执行。
八、工程招投标:按照核准的招标方案依法进行招标。
九、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十、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6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44.05万元,其他费用为66.97万元,预备费为48.9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拨款。
十一、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请按本批复要求抓紧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德兴市南门新区二号路、十六号路建设项目可行研究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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