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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上饶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德兴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发布单位
德兴市人民政府 生成时间 2015-04-23 08:40: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E25000-0503-2015-00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德府字〔2015〕30号
德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上饶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德兴市劳动模范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表彰在我市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根据《德兴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和《德兴市人民政府与德兴市总工会第7次联席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我市“上饶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中医院李建平、市百勤(实业)集团丁德胜、泗洲镇南门农机修理厂郑发文、上饶市公路管理局德兴分局夏春根、泗洲镇财政所朱振华、市审计局余霞、江西远坑金矿有限责任公司祝仁健、市年年新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胡献文和市人民医院郑宇龙等9位同志“德兴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全市广大职工群众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劳模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为我市实现“三个全”目标而努力奋斗!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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