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府字〔2013〕170号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自来水工程
规划报告的批复
德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与市水利局等七个单位报来的德发改农字〔2013〕13号文《关于请求对〈德兴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进行认定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已十分突出,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的身心健康,关系着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因此编制好《德兴市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很有必要。
二、同意《规划报告》中解决农村自来水供水人口33.6359万人。
三、同意《规划报告》中农村自来水工程划分为三个供水工程区,供水总规模11.60万吨/日。一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规模0.02万吨/日。日供水100吨以下工程6处,供水规模0.03万吨/日。
四、同意《规划报告》各自来水工程所采用水源。
五、同意《规划报告》提出的水源保护措施。
六、同意《规划报告》提出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七、同意《规划报告》采取自流引水、泵提、管网延伸等工程措施。
八、同意《规划报告》中2020年前分步实施计划。
九、同意《规划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办法。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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